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为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创业服务类、条件保障类。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条件保障类由省科技厅进行认定;创新创业服务类由平台依托单位报所在市州科技局进行认定,并由市州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备案。 (一)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 瞄准科学前沿,聚焦战略目标,围绕重大需求和大科学工程,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科技创新活动。 省重点实验室 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推动学科发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面向重点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围绕重点产业行业技术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 2、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 面向重大临床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3、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 面向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需求,针对重点产业或区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以及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性产业领域,充分对接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有机结合,提升全省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三)创新创业服务类 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定位于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1、科技企业孵化器 面向科技型创业企业,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长性。 2、众创空间 面向创新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通过全程化配套支持、个性化创新服务、专业化创业辅导,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 3、星创天地 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4、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四)条件保障类 条件保障类科技创新平台定位于为发现自然规律、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研究数据等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机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二、支持方式 改革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方式,主要采取“省认定,市建设”的模式,充分调动主管部门、依托单位的积极性,发挥依托单位平台建设的主体作用,鼓励产学研联合、社会资金、各方资源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园区和相关单位,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省科技厅建立健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体系,省财政厅对绩效评估优秀的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后补助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二)推荐。 1、市州创新平台,经市州科技局审核,并会同财政局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2、省直管县市创新平台,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 3、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平台,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4、创新创业服务类按属地进行管理,由市州科技局组织评审后,将拟立项的名单汇总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其他事项。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与支持重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条件与支持重点详见附件。 (二)避免重复布局。对同一单位内同一人才团队(或主要研究人员基本相同),原则上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只能布局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 (三)诚信管理。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平台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涉及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平台申报资格。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平台审核的推荐单位,重点审核所推荐平台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此负责。 (四)科技保密。涉密平台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五)实验动物。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平台,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六)时间安排。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分批评审立项。我校第一批推荐截止日期2019年6月24日,第二批推荐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杨环俊 电话:6383976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通知详情: http://kjt.hunan.gov.cn/xxgk/tzgg/tzgg/201905/t20190531_5350155.html 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61.187.87.55/egrantweb/
科技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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